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煤矿监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0-16 17:02:37   地区:山东   浏览:0

  • 为补充齐河县煤矿监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煤矿监管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备案制人员不可应聘。现役军人不可应聘。

2、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10月23日之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0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

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6日16: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设定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