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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10-14 12:56:59   地区:山西   浏览:0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是承担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和公共服务机构,是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科研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实现全院计算资源、服务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灵活配置,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新型基础测绘大环境下的数据采集和数据管理能力,以及大数据环境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遥感数据监测作用的发挥,提升服务政府决策的能力,满足社会化应用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测绘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七)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

专业技术岗位

1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岗位待遇

  依法享受招聘岗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到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优先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31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办公楼318室(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

  ①《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④个人自荐材料,相关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