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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东莞市机关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10-13 10:43:5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东莞市机关幼儿园是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9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10.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考生报考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普通话达标成绩,才能办理报考手续,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四)职称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评审或认定程序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http://hrss.gd.gov.cn/zcfg/content/post_3065312.html)有关条件要求,否则视同无效。

  四、报名

  (一)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附件1),确认符合后,于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dgsjgyey@163.com。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4.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上述材料请打包压缩为一个文档,文件命名规则为“岗位名称+姓名”,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为确保考试公平性,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重复报名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

  1.报名材料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信息填写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2.根据招聘条件,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核,通过邮件的方式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考生,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学前教育相关知识。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