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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2023-10-11 12:45:38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城区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招录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2023年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机关党建和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计算机学类、新闻传播类、管理类专业。

  (二)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7日

  2.网上报名所需材料:《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qxqwxb@qq.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进行材料的现场审核及笔试(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请考生带上以下材料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8楼1811室审核: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知识、公文写作、应急处理、时事政治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地点待定。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