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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9-28 10:02:43   地区:天津   浏览:0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实际考察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hqgtz.com;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tjlivtc.edu.cn/other/rsc/list.jsp?classid=202305181459527049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综合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根据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用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入职,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举报,调查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招聘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表现失范的,招聘单位可取消招聘人员考试及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22-28775857。

  政策咨询:022-28775812,022-28775808,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3:《试讲大纲》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