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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9-28 10:02:43   地区:天津   浏览:0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精准扶贫协作联盟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天津市首批跻身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专业带头人(专技岗、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大数据技术专业群带头人(专技岗、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工程项目管理(管理岗)1人、水电暖通管理(工勤岗)1人、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管理岗)1人,具体条件见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三批)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主修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准,报考人员年龄以考试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0月13日(报名首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0月13日(报名首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10月13日(报名首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以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3年9月27日起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