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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3-09-27 09:03:10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校面向全国进行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15人。

  一、学校基本情况

  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是一所隶属海南省教育厅、以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国家公办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创办于1974年,坐落在海南少数民族聚居地—五指山市,校园总占地面积达7446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7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50人,国家级传承人4人,省级以上工艺大师6人,“双师型”教师65人,在籍学生7000多人。

  建校40多年来,学校为海南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2万多名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曾先后荣获“全省文明校园”“海南省美育示范学校”“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等级学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全国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全国职业教育非遗特色院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共招聘15人,民族纺染织绣技艺专业教师1人、音乐表演专业教师1人、舞蹈表演专业教师1人、思政教师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美容专业教师1人、美发专业教师1人、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2人、机电设备专业教师1人、自动化专业教师1人、民族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教师1人、烹饪专业教师1人、民族文化艺术类教师1人。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8.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9.连续5年(含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2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8.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现役军人;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

  1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实操(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设定)、试讲、微格教学、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考核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