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洛阳市洛龙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名)
2023-09-27 08:48:55   地区:河南   浏览:0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2023年10月11日18:00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反馈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

  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2023年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3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10月25日9:00-10月28日9:00在原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使用贯穿考试全过程,请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建议考生可多打印备份使用。

  6、报考人员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如有疑问,拨打咨询电话: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9—65156602。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人员报考,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及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其家庭低保证及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①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目前仍在基层岗位服务的加10分;

  ②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③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④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⑤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经洛阳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加分对象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不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