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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四川开放大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7 08:52:54   地区:四川   浏览:0

  4.考核总成绩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开放大学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含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由四川开放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开放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总成绩一起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开放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核

  四川开放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心理健康测评在体检当日由四川开放大学组织)、准入制查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综合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四川开放大学党委会通过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通过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开放大学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