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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四川开放大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7 08:52:54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开放大学网站[www.sco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开放大学

核定收支

定额补助

事业单位

成都市一环路

西三段3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非学历继续教育

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附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学校)于2020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原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更名成立。四川开放大学是省政府举办,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成员开展以开放教育为主体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省属新型高等学校。主要承担服务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四川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

  学校秉持“开放共享,面向人人,贡学于民,育达终身”的办学理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汇集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覆盖全川的办学系统和信息化支撑平台,为各类学习者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提供线上、线下学习支持服务,助推“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且完全符合《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9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人员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