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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6 12:57:32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等8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dnr.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完全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包括辅修专业和第二学历、学位)。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

  (1)报考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岗位需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或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职称证;

  (2)报考地质灾害防治岗位需具有1年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经历;

  (3)报考地质灾害隐患遥感识别岗位需具有1年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遥感识别等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生态修复岗位需具有1年及以上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经历。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4名,其中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4名、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8名、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1名、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2名、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4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1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教育中心1名、四川省自然资源资料馆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