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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东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9-22 10:58:04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经东宁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含)。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在5年内取得,若未如期取得,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含)外,岗位要求其他的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20日(含)。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加分政策条件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9月20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东宁政府门户网站及春风人才网的通知,携带相关审核材料(见附件2)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东宁政府门户网站及春风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