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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1 12:45:5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文字综合、会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政务服务中心计划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详见《2023年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四)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人员于2023年10月7日—10月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2号)三楼多功能展厅进行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2023年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电子版、扫描件;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扫描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扫描件;

  ③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岗位代码+手机号”命名,不超过200k,与报名表同版);

  ④保管档案证明及扫描件(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⑤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及扫描件;

  ⑥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需在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及扫描件,笔试加分承诺书(附件4)及扫描件。笔试加分政策按照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加分政策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详见“有关说明”)。

  请报考人员携带纸质版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和扫描件进行压缩,形成以“姓名+岗位代码+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现场通过U盘同步报送。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经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于2023年10月10日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反馈原因。报考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1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4673100进行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需要详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影响加分资格确认或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