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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屏边县“苗岭振兴”人才专项第二轮招聘公告
2023-09-20 16:58:22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加强屏边县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全县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屏边县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第二轮招聘工作,共计招聘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第二轮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非应届在校生;

  10.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实填写《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信息名册》(附件3),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将所需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pbxwzzbrcb@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手机号码”,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7日18:00。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邮箱。

  报名联系电话:0873-3223309。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信息名册》(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