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2.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可在县内卫健系统内流动,满5年(含试用期)后可正常流动;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可正常流动。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网上报名、打印《笔试通知单》或《面试通知单》。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咨询电话:0314-301708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附件:承德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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