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承德市承德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人)
2023-09-09 09:59:15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县直和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2人(其中,综合类19人、医学类23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承德市户籍,部分岗位要求具有承德县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另外,配偶或父母为承德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综合类岗位在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限专业(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置。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以下人员:

  (1)从承德县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