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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度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9-04 10:02:55   地区:安徽   浏览:0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9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一家市直公立二级综合医院。我院是安徽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阜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阜阳三区五县新农合定点医院、市委保健对象定点医院、阜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阜阳市职业病防治院(筹),阜阳市“诚信医院”。医院编制床位500张,现有职工298人,其中高中级专业人才162人,获得科研国家专利1项,省、市级科技成果奖4项。设有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肛肠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高压氧科等临床科室,其中肛肠科为阜阳市重点专科。医院占地面积50亩,住院环境优雅,被誉为“花园式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文件精神,现将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年龄及工作经历

  此次招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31日(含)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8月31日(含)后出生”。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执业或专业资格

  此次招聘岗位表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证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4.其他

  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表中其他栏的要求。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2:40-5:30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六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8-2789208。

  详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火车站西200米,阜阳汽车东站对面)。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其中证明材料须相应的出具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