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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南皮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3人)
2023-09-04 10:16:02   地区:河北   浏览:0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我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93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已取得毕业证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招聘单位户籍要求详见《南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5日至2005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南皮县网络管理中心专技2、纪委监委监察工作保障中心专技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5日至2005年9月5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时间。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C}(4){C}{C}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C}(5){C}{C}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需取得教师资格证。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