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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08-31 11:22:25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改善和优化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郫都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郫人社发〔2022〕17号)要求,结合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2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和岗位

  (一)引进名额。区人民医院5人,区中医医院5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5人,郫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人,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合计22人。

  (二)岗位。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五官、中医、影像、麻醉、口腔、急诊、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等医疗(医师)岗位。

  区卫健局根据报名、考核情况,可对空缺的引进名额作统筹调剂。

  二、应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本专业技能,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学术和科研道德以及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资格要求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在编医师。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历、年龄、职称、身份要求可适当放宽:

  1.医学类博士研究生,职称和编制身份可不作要求。

  2.医学类高级职称人员,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编制身份可不作要求。

  3.属于放射医学、麻醉学等我区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专业目录附后)范围内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编制身份可不作要求。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人可直接到引进单位报名或通过寄送材料的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证书、任职文件、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论著等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张贴在报名表中)。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引进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报名材料到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并在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3.校验原件:考核前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校验,通过的进入考核。

  (三)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加提问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并对本专业新技术、发展方向、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及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确定考核等次(优秀、良好、一般)及测评分数。按照考核结果进行集体评议,择优聘用(全票优秀且在招聘名额范围内的,原则上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超过招聘名额或优秀票数相同的,按测评分数排序),优秀票数须达到考官人数60%及以上才能纳入集体评议范围,并同时确定是否递补。拟聘用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由区卫健局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形式,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