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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新都区面向社会招聘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31 12:34:41   地区:四川   浏览:0

  (三)复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香城新都网)“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已公示的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报到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在新都区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办理调离手续。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9399378。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咨询:028-89399194;028-8939962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三、本公告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香城新都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本公告内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2023年9月23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3年成都市新都区公开招聘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