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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选聘博士人才公告
2023-08-30 10:08:38   地区:广东   浏览:0

  3.测试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5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选聘。对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测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适岗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光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递补

  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和体检、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递补。

  (九)有关待遇

  所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有关待遇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4.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考生咨询电话:0755-88210479。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8月公开选聘博士人才岗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博士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4.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