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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邢台市接待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23 15:18:51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按发布公告日期确定);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当天。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接待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2.岗位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大学专科的岗位。

  4.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邢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市委编办核准使用编外人员控制数内,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笔试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21日通过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邢台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人才网(http://rsj.xingtai.gov.cn/xtrcw/)。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9月1日17:00

  交费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