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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15 17:19:25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三、组织方式

  2023年度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等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人事考试院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hu.gov.cn/)、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s://whfgw.wuhu.gov.cn/)、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wh.ahzwfw.gov.cn/exam-client/ksIndex)发布。

  (二)笔试成绩、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信息在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wh.ahzwfw.gov.cn/exam-client/ksIndex)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