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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水市安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7人)
2023-08-15 17:21:06   地区:河北   浏览:0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教育类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医学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第一学历高、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教师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依据综合成绩顺序顺延递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递补原则同上。

  (七)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对考生的考察政审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按前述原则递补人选。拟聘人员提供本人档案等资料由组织部、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前述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县委编制委员会研究后,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考生在本县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契约管理。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政策咨询:0318-7581066

  附件:安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安平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安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