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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事业单位群艺馆、文研院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11 10:57:42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政府批复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方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0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8月10日之前(含8月10日)有效。

  4、“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2023年,群众艺术馆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文研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审查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衡水市中心街南头市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楼A区百姓剧场联系电话:0318-2083506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贴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见附件2:《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另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2张。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考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本人);②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