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运城芮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
2023-08-10 19:17:33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打造人才聚集中心,发挥人才引领作用,为芮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41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岗位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见《芮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引进对象和引进方式

  引进对象主要为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取考核方式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小于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博士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参加引进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uicheng.bmren.cn。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