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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市房县二次招聘高中教师、初中紧缺学科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2023-08-10 11:13:13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房县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全县2023年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房机编〔2023〕12号)等文件精神,房县2023年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人,通过校园招聘、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177人,目前空岗23个。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二次公开招聘23人,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房县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5名、初中紧缺学科教师7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3、教师资格证要求:初中紧缺学科和普通高中招聘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考试并获得相应普通话合格证(暂未认证的考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的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学工作,在试用期(1年)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房县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至8月17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3年8月17日17:3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2∶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3年8月14日10:00至8月18日17∶30。在缴费期间,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采用微信或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因网上支付存在延时,扣款成功后需等待24小时确认缴费成功,请考生妥善保管电子支付凭证。

  4、打印准考证:2023年8月23日至面试开考前(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881168。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报名窗口于8月17日17:30准时关闭,请报考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信息填写错误,或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照片为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