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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10 14:41:41   地区:广西   浏览:0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和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报考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及办公区域范围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招聘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按期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十一、招聘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来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社会、考生的监督。

  (四)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0771-5609237

  咨询电话: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71-560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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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