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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仲裁委员会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2023-08-09 09:08:02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仲裁委员会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统一部署,于1996年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粤东地区最早的民商事仲裁机构。负责国内外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仲裁,合同法律效力确认。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汕头仲裁委员会机关聘用人员1名。

  (一)岗位:仲裁工作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后出生);

  7.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学科)要求:

  (1)研究生:A0301法学;

  (2)本科:B0301法学类。

  8.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执行。目前新聘人员薪酬标准3750元/月(如果出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通过汕头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zcw/)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住建大楼北附楼6楼(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汕头仲裁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表格需附照片,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3)本人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报名资料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底色不限);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报考截止之日前(2023年8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