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次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3-08-09 09:28:29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崂山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计划第二次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人,详见《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次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3年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学习成绩优异,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为教育部评估的A、A+学科专业;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报名通过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范围,未参加资格审查者取消应聘资格,最终报名结果以现场审核为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选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12:00

  2.报名邮箱:qdlsjtjzgk@126.com

  3.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选聘单位:XXX,岗位:XXX,姓名:XXX)”,PDF格式文档要求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如下,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时按下列顺序排列:

  (1)《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第二次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见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符合应聘条件的学历证书;

  (5)符合应聘条件的学位证书;

  (6)所在学院出具的A、A+学科证明(见附件4);

  (7)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8)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应聘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初审及反馈时间:选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17:00。选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通过邮箱进行反馈;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通过邮箱反馈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

  2.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选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由选聘单位通过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网上报名全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的“专题”栏目“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简称崂山政务网,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