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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州齐河县第一中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7人)
2023-08-08 16:15:36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到齐河县第一中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计7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已在齐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均须于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并于体检前提交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5日11:00—8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系统”(http://39.107.48.189)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

3、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4、与报考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本人签字按手印,见附件3);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见附件4),对暂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先提供“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再提供符合招聘要求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