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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芜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专业人才
2023-08-08 11:52:23   地区:安徽   浏览:0

  按照《芜湖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芜卫组〔2020〕23号)有关要求,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审核备案,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芜湖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市妇计中心(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市妇计中心(保健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2名,详见《芜湖市妇计中心(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招聘公告在市妇计中心(保健院)(http://www.whfybj.com/)发布。确因报考人数过少等原因需要更改或取消的,提出更正或取消的内容和理由,并通过同一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更正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根据《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考生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认真核对填写后提交。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09:00至8月21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同时不得提前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8月23日14:30后在市妇计中心(保健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妇计中心(保健院)辅楼儿童保健门诊二楼感觉系统治疗室(芜湖市鸠江区九华中路4号)。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2023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岗位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规培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2023年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资格证明,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