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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明建宁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告
2023-08-03 22:35:44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沙县区等县(市、区)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2〕33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建宁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县人社局核准,本次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8名,具体岗位如下:

  1.高中数学教师2名;

  2.高中物理教师2名;

  3.高中化学教师1名;

  4.小学英语教师3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3年建宁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研究生学历对应的学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我省已在编教师、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8)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9)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此次考试录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招聘点当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建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报名时间:自8月3日(星期四)上午8:00起至8月7日(星期一)下午17:00止。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将《2023年建宁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jnjyrsg@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由建宁县教育局负责通知。

  (三)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8月10日下午17:00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建宁县濉溪镇水南花园南路)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