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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公告(59人)
2023-08-03 13:25:49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回引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聊城市茌平区决定实施2023年“归雁兴茌”人才回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聊城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我省以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驻聊的中央、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教育类不含备案制人员),主要包含以下人员:

(一)本人或配偶具有茌平行政辖区户籍;

(二)本人籍贯、出生地在茌平人员;

(三)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茌平人员;

(四)本人曾在茌平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五)配偶曾在茌平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二、引进数量

计划回引59人,其中教育类岗位28人、卫生类岗位31人。引进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 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教育类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高中岗位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卫生类岗位要求具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录用或聘用手续齐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

填写《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申请表》(见附件4),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复印件、从业资格证(教育类须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在报名时间内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归雁兴茌人才回引”。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9日16:00

报名邮箱:教育类岗位报送至cpxjyjrsk@lc.shandong.cn;

卫生类岗位报送至cpwjjzgk@163.com。

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不再接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0日

《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三)能力测评

岗位测评分别由区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能力测评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