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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8-03 13:35:20   地区:甘肃   浏览:0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一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届时由用人单位通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地点以邮件方式通知报名人员,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现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出现成绩相同时,按照优先条件确定排名,优先条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总成绩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引进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引进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等额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工作在省内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拟引进人员公示

  按引进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审批备案和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报省人社厅进行备案,由用人单位按照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引进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七)注意事项

  被引进人员收到提档函的15个工作日内,引进单位未收到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记录备查。

  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931-4644586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0931-8682925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0931-8682856

  监督电话

  派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884323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790060

  附件:附件2: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附件1: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