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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山市黄山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8-01 21:13:01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黄山市黄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黄山市黄山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名,详见附件。黄山区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sq.gov.cn/dwzw/tztg/index.html)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依据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黄山区教育局(太平西路63号)四楼人事股。

  3.有关要求

  (1)本次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一并进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黄山市黄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自行打印附件2)一式两份,提前填写,贴好照片。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3)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每人45元收取笔试费用。

  4.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统一笔试

  笔试由黄山区教育局、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黄山区教育局(太平西路63号)四楼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