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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青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名)
2023-08-01 00:35:44   地区:河北   浏览:0

  (八)体检

  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青县县委组织部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考生提交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青县县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待遇

  拟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青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实施。青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青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青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青县2023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