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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08-01 00:58:5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了适应海曙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配置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六)户籍或生源要求(详见附件1)。户籍以2023年7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七)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8日。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邮箱地址:hsweijj163.com;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畅通。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岗位+姓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海曙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扫描件。

  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学籍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需要提供的岗位)。

  3、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指标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形式:根据开考条件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4、具体流程:

笔试

面试

开考条件

形式

评分

进入面试

内容

评分

进入体检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超过20:1(含)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

基础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指标数1:3比例确定,如遇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低于20:1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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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