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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邯郸市涉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7-27 09:48:27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推进涉县教育事业发展,充实教师队伍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现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7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178名,为全额事业编制,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小学教师岗位114个,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0个,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2个,定向招聘岗位2个。

  初中教师岗位40个,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5个,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5个。

  高中教师岗位10个,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个,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个。

  职高教师岗位14个,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7个,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7个。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件)。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生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等证件证明);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不限户籍,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2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最晚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等证件证明;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①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②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④职高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⑤定向招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