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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25 22:45:51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湘西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期间出生)。

  (五)身心健康,符合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是指2023年、2022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