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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21 20:40:20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满足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加试、面试、体检通知等),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25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