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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21 20:40:31   地区:甘肃   浏览:0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3年10月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http://gansu.chinatax.gov.cn/)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末位有两人及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于2023年10月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发布。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暂定于2023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与面试成绩(百分制)6:4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个别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否则该考生自然淘汰,该岗位自然取消。

  考察工作由甘肃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体检医院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甘肃省税务局承担。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发布,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如对首次体检结果有疑问,考生可要求复检。复检要求应在考生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