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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20 20:41:41   地区:甘肃   浏览:0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现场回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面试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五、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竞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一)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二)考察

  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备案和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