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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共青团甘肃省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20 20:43:47   地区:甘肃   浏览:0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委托具有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资格的专门机构命题。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s://www.gsgqt.gov.cn)公布。

  六、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团省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派出2人以上考察组实施,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思想政治表现和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经团省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s://www.gsgqt.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团省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共青团甘肃省委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甘肃省团校

  联系电话:0931-8121603、13893216959

  招聘单位:甘肃省青年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931-8122166

  招聘单位:甘肃省青少年新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931-8121582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