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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闽侯县教育局招聘研究生和优秀师范毕业生编内公告
2023-07-17 22:41:15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闽侯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5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闽侯县在编教师及2023年拟聘人员。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聘证明,暂不能提供的,需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提交,否则取消选岗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3年7月24日8:30至7月26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7月24日8:30至7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7月29日至7月30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及时上传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7月31日至8月1日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2.3)到闽侯县教育局(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A栋)311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按顺序叠放)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网上报名后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结束后,8月2日公布正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面试通知等后续相关信息将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zdlyxxgk/jydt/jszl/,下同)发布。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考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采用面试考核办法。面试考核时间8月6日,面试教材为高中起始年级相应学科教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断教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