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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县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7-13 12:57:33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米易县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考生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三栏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依据);

  (2)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3)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