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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黔东南州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07-12 15:07:06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黔东南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州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特制定《黔东南州2023年秋季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签订协议、退役上岗的程序进行。体检、政治考核和批准入伍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应征入伍标准执行。

  二、招聘计划

  结合2023年度秋季黔东南州征集大学毕业生入伍任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委编办、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州国资委计划秋季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55名,其中事业单位招聘48名,州直相关企业招聘7名。具体名额见《黔东南州2023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和《黔东南州2023年秋季州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秋季在黔东南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至2023年8月10日18:00黔东南州秋季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入伍的青年,不作为本次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2023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且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未取得毕业证书且未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

  5.符合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2023年黔东南州秋季应征入伍条件(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的男女青年(2023年8月10日18:00前须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入伍,未被批准入伍的取消招聘资格)。

  7.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自愿在黔东南州应征入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8月3日服务期未满一届(3年)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和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特岗教师”报考未征得所在县(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