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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邯郸市永年区招聘教师(含教辅)公告
2023-07-12 15:22:04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邯郸市永年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均为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设高中(含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职教中心专业指导岗位共239个,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具体为:

  高中(含职高)岗位95个,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8个,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7个。

  职教中心专业指导岗位9个,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个,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个。

  初中岗位52个,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6个,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6个。

  小学岗位77个,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9个,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6个,定向招聘岗位2个。

  幼儿园岗位6个,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个,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个。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生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证件证明);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证件证明;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考生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中心专业指导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须为相关专业毕业,具体专业要求为:

  财会岗位:研究生要求专业为会计学,会计,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本科要求专业为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