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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3-07-10 10:14:09   地区:贵州   浏览:0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因考核对象或体检对象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由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另行确定引进人选,确定后用人单位可在意向引进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凡进入考核、体检环节的拟引进对象,在考核、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引进。

  1.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

  4.2023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及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的;

  5.经花溪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的。

  (八)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九)审批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选,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照《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才引进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严格落实试用期制度

  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实行服务期制度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与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

  六、有关事项

  1.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相应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比照花溪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或同等学历标准执行。

  2.此次人才引进网上报名时间严格按照简章执行,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进工作各个环节必须由区纪委监委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报考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引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环节所定时限如遇特殊情况,由“引进办”作相应调整。

  咨询电话:0851—83155095(花溪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干部教育科>)

  0851—88231714(花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科<人才规划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1—88231700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附件:

  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xls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x

  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