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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3-07-10 10:14:09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我区人才队伍素质,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向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才和部分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在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办”)组织实施。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2名,其中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具体详见《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

  三、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至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教师、医疗卫生岗位原则上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2023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对未列入专业目录、与紧缺急需专业相近相似的学历专业,须经用人单位按程序进行认定,确认符合紧缺急需专业需求和单位引才需要。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贵阳贵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截止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